配合双十一,天猫昨日发布终止品牌在天猫经营相关规则变更公示通知
发布时间: 2018-09-29 10:04:52
9月28日消息,天猫昨日发布终止品牌在天猫经营相关规则变更公示通知,对商家经营品牌再做规范,该规则将于10月11日正式生效。
公告显示,《天猫规则》第五十条在变更后,商家所经营的品牌出现以下任一情形的,天猫可终止该品牌在天猫经营:
(一) 该品牌商品不符合国家强制性标准、推荐性标准或平台质量要求的;
(二) 该品牌经天猫采用特定方式判定对他人商标、商品名称、包装和装潢、企业名称、产品质量标志等构成仿冒或容易造成消费者混淆、误认的。
其中,平台质量要求是指在平台上销售的产品(包括实物、服务和虚拟)应当符合的技术要求,是平台上产品生产、检验和评定质量的技术依据。
主要包括:
1、除国家强制性标准、推荐性标准外的地方标准、行业标准、平台质量标准、平台抽检规范等;
2、当产品部分指标无明确国家、行业、地区、团体、企业等判定标准可依时,平台根据品质管控的需要委托具备相关检测认证资质的第三方检测机构采用的、与平台的商品质量要求相匹配的检测技术依据;
3、当产品明示执行的企业标准(含明示质量指标)与国家、行业、地方强制性标准(含国家、行业、地方推荐性标准中的强制性条款)及平台商品质量要求中关于产品品质和检测方法等存在不同解释时,平台综合采用且明示的相关产品的品质要求和检测技术依据。
品牌商品不符合国家强制性标准、推荐性标准或平台质量要求的,包含以下情形:
该品牌商品归属下述类目,且经两次抽检均被证实不符合国家强制性标准、推荐性标准或平台质量要求的;
具体类目列表如下:
具体变更内容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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